王晓营律师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,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股权纠纷法律事务部主任。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,长期专注于金融领域的诉讼业务,对股权纠纷、金融借款纠纷、票据纠纷、证券纠纷、保理及融资租赁等金融诉讼类案件有深入研究,成功代理过几十起股权转让纠纷、股东增资纠纷、证券合同纠纷、保理合同纠纷等诉讼案件,同时王晓营律师也成功代理过金融领域的刑事案件。多次接受京华时报、法制晚报等主流媒体采访,对万科的“宝万之争”、蓝色光标“抽屉协议”等热点企业股权纠纷事件发表评论。
著有《保卫资本》、《债权人面对植物人公司的诉讼救济方式》、《公司人格否认诉讼问题研究》
合法股东会决议与公司外部显示不一致的法律后果——法定代表人变更
在股东会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决议后,董事会或实际控制人不执行,造成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股东任命的不一致,继而产生争议。在有限公司中,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包括董事、监事及法定 2019-11-05 浏览:814电话:186100625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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